本来其实是七夕贺的,七夕前夜开始写的,写着写着就。。。。。。。
武侠AU,出场人物可能不会很多
summary:人为了圆一个谎,往往就得撒很多很多个谎……
01
青陵,不周山。
自壤城南下,行人愈渐稀少。行至青陵,偶有村庄、庙宇,直至不周山脚,却是除了一间茶馆,不见人烟。
周泽楷本不欲多做停留,直上不周山顶。只是瞧见茶馆内熙熙攘攘,好不热闹,与来路之景截然不同,又见上山路狭窄,恐有诈,便有心进了茶馆,叫壶茶好找小二探听一番。
没等多久,小二满脸笑容,持刻字竹简而来,所贡茶品和价格清清楚楚附于其上。周泽楷第一次见不开口招呼客人的跑堂,觉得奇怪,开口问,“可有面食?”小二堆着笑打了几个手势——竟是个哑巴。
说失望到也算不上,本来他也没准备在一个茶馆跑堂身上听到什么重要信息,可哑巴当跑堂,实乃周泽楷平生第一次见。他家倒也有个哑巴下人,却只能负责砍柴,内院侍奉人的活儿,是如何也落不到哑巴身上的。周泽楷琢磨着,若不是茶馆老板大发善心,便只能是不周山临近魔宫,位置特殊,连山脚茶馆都受其害,只能雇哑巴,以防信息外泄。
正品茶,忽有一人落座其桌,不待他反应便大喝,“小二,来一壶西湖龙井——”末了转头问他,“小兄弟,我见其他桌都满了,想和你搭个桌,不介意吧?”
这话说的,坐也坐了,茶也要了,还谈什么介意不介意。周泽楷放下茶,颔首道,“请便。”
那人笑,“小兄弟脾气真好。”言下之意倒似乎很希望他生气似的。周泽楷也不答——他一心上山办事,这壶茶是他留给自己最后的闲暇。
“小兄弟瞧着面生,可这把剑却是真真漂亮。不瞒小兄弟,我叶某人是个武痴,不仅喜欢打,更喜欢漂亮兵器,今日叨扰,也是因为对这剑一见倾心,步子都走不动了,不知小兄弟可否借叶某人观摩观摩?”
周泽楷放下茶,抬头看着他。
这少年不仅脸生的好看,一双眸子黑尔深沉,直勾勾盯人的时候像是要把人吞进去,饶是一向厚脸皮的叶修也被盯得有些讪讪。他摸摸鼻子道,“小兄弟要是不愿意——”
周泽楷取了剑,递到他面前,“碎霜。”
叶修眨眨眼——这是哪家来的纯善孩子,也太好骗了吧!唔……幸好自己不是骗子,是个好人。
叶修乐呵呵拿了剑,拔出鞘,挽了个剑花。剑身在空中带出几缕冰意。“果真好剑!”叶修叹道,他伸手,抚上剑身,高扬的眉却又皱紧,“只可惜……若是双剑,冰火并用,定能使此剑威力更上一层楼。”
周泽楷心下大震——他行走江湖不过月余却已经小有名头,世人皆以为他使一柄碎霜剑,剑法精妙,殊不知他的看家本领乃是一套双剑剑法,除非逼不得已,他轻易不出荒火剑。世上见过他双剑合璧的,寥寥无几,如今此人不过挽了个剑花,竟一眼看破,说不惊讶是假的。
还不待他缓过神,对方已然归剑入鞘,放还他手边。正是此时,小二也拿来了他的龙井。
叶修抿一口茶,心情大悦,“小兄弟如此大方,我叶修也不是那白占便宜之人。我看小兄弟似乎是要上不周山,这不周山,我熟的很,小兄弟要是有什么疑问,尽管问,叶某定然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周泽楷稳了稳心神,将剑重新挂到腰边,不动声色问,“至不周山顶,还须几日脚程?”
叶修端着茶杯,似有若无地看了他一眼,道,“这就要看小兄弟上山的目的了,若是上不周山游玩,沿路看看风景,至少需要三四天。若是急着上山,从山脚到山顶,轻功够好,一个白昼便可。”
周泽楷又问,“去魔宫之路,如何走?”
叶修说,“敢问小兄弟,为何去魔宫?”
周泽楷道,“自然是去取君莫笑魔头的命。”
叶修并不意外——自从给自己冠了魔头的名号,试图取自己“狗命”以证道的正道侠士数不胜数,当着他面说的背着他面说的,他听得耳朵都起茧了。敢当面说的,至少还有胆量。他放了茶杯,笑答,“若是小兄弟装成魔宫中人,一路混进殿内,便费不得多少功夫;若是大摇大摆地进去杀魔头,则少不了要在他的魔卫身上吃几番苦头。”
周泽楷皱眉看他,“你很了解?”
那是当然啦!他每天住的地方,他能不了解吗!
叶修避而不答,又抿一口茶,反问,“敢问小兄弟,与那魔头是何愁何怨,值得你冒性命之危,与整个魔宫作对呢?”
说要杀魔头的正道侠士数不胜数,可大多都只是道貌岸然之辈,喊着所谓大义,一路到了叶修跟前,叶修追问到底是替谁寻仇,他们要么喊几个叶修听都没听过的名字,把锅全甩魔教头上;要么支支吾吾说不出来,只得顾左右而言他,大喊一句,“魔头,休要狡辩,纳命来!”
然后送上了自己的小命。
叶修本以为这一次也听不到什么新鲜答案,却听周泽楷咬牙切齿道,“他杀了我恩师。”
“哦?你的恩师是?”
“一叶之秋。”
“噗——”
叶修,喷茶了。
02
说来有些尴尬,他叶修成为魔宫宫主君莫笑之前,正是顶的第一剑修一叶之秋的名号行走江湖的。
他本以为一叶知秋这个名字,连带着爱剑却邪,都是会跟他一辈子的东西。可惜他大名鼎鼎的“叶真人”,自以为机关算尽,却不知小人难防;自以为知人善用,却不知人心隔肚皮。于是曾经发誓同年同月同日死的兄弟,转眼就变成了要他剑要他命的敌人。
形势所迫,为了能继续修炼,他只能弃了名号,弃了功法,弃了剑。
本以为已经是穷途末路、一无所有,谁知道还有更狠的等在后面——他们不仅想拿走他的剑,还肖想拿走他的名号,“反正不过是个面具,你戴上可以是一叶之秋,别人戴上一样可以是。只要有却邪,你觉得世人会信谁?”
叶修何其不甘!弃了功法,他还有别的功法可选,弃了剑,大不了再找别的趁手武器,可一叶之秋的身份,以及用这身份结交的朋友,又岂是能轻易拱手相让的?
思来想去,叶修心生一计——他先口头答应,又说对爱剑却邪有感情,要挑个良辰吉日,将他转交良人。那人思索再三,答应了。
吉日易择,良人难寻。他还记得某个毛头小子连三日也等不及,寻上嘉世山咄咄逼人让自己交剑。叶修冷笑一声,大大方方将却邪扔给他,从后山拿了根顺手的树枝,说,“若你能接我十招,这剑就是你的了。”
第十招,叶修的剑气正中年轻人虎口,对方吃痛,手一松,却邪掉在了地上。
令叶修没想到的是,看起来毛躁的年轻人没急着捡剑,作个揖道,“愿赌服输。今日却邪就留给你,但总有一天,我会让光明正大的让他变成我的剑。”
叶修点点头,让他赶紧滚。
几日后,无数人聚集嘉世山。他们是被陶轩陶掌事叫上山的。陶掌事放了消息,说是凡今日上山者皆有机会看绝世神兵却邪——就算对武功一窍不通也尽管去围观,叶真人断不会为难人。
叶修明白,陶轩是怕把自己逼急了,一气之下拿却邪把他捅了。呵,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不过,倒也成全了他的计划。
交剑日前夜,他开始着手准备。先扎个稻草人在床边,给它套上自己的衣服和面具,又给寝宫四面挂上丝质帷幕,确保无论屋内发生什么,外面瞧起来都是朦朦胧胧看不真切的样子。等一切布置完毕,他换了一早准备好的黑衣,于天蒙蒙亮时,飞出窗去,栖于宅边一颗古松枝上。
临近晌午,人来齐了,叶修先以内力传音,让大家以为自己还在屋内。陶掌事心思虽多,武学上却差了境界。这一招可能骗不过找他讨教的毛小子,却足以骗过一个区区掌事。叶修还知道,他这位掌事老友有个毛病,不论做什么事儿,总要给自己扯一个看上去伟光正的由头,当年自己不就是被他忽悠着,和他一起进了嘉世山——便见陶掌事朝房间作揖,说,“叶真人,大家都来了,你看这剑……”
陶掌事话到一半,却见不知何处一个黑影飞来,直破窗户,飞入屋内,口里还大喝: “一叶之秋,纳命来!”
众人皆惊,一群不会武功的吃瓜群众,自然是有多远躲多远。饶是有人想瞧个仔细,也万没有胆量去掀屋内的帷幕。众人只听一阵兵器交接声,接着是叶真人惨叫声,和刺杀者阴险的笑声。
屋内,叶修举剑,往稻草人身上毫不留情的左刺右刺,之前塞在稻草人怀里的猪血袋被刺破,血溅三尺,染红帷幕,看起来倒挺有那么回事。他还一边刺一边鬼哭狼嚎,一会儿用叶真人的声音嚎几句假装受伤,一会儿又压低了嗓子说,“让你死个明白,吾乃魔教教主君莫笑。”
讲道理,这个谎扯得实在没什么技术含量——自古以来魔教都是别人给封的,谁见过自称魔教的?
可偏偏,人急起来,什么都信。
打斗声只持续片刻便停了。叶修估摸着时间差不多了,理了理衣服,往身上撒了点血,悠哉悠哉出了房门。门外一群人不知战况如何,屏气凝神想看究竟是谁胜了——八卦之心下,胆子倒是大了。
却只见那一身黑衣的魔头带着满身血煞走出门,邪笑一声,“哈,什么一叶知秋,不过如此”,语毕,将染血的却邪和碎成两半的叶真人面具扔在地上,飞身而去。
从此,世上再无一叶之秋,魔头君莫笑一战成名,恶名远播。
03
设计之时,叶修是万万没想到,有朝一日竟有人打着为一叶之秋报仇的名头要杀君莫笑——且不说他仇人多过朋友,主要是,江湖上骂他的人多,能打过他的却寥寥无几。找他切磋武艺的不少,可真为了所谓正义杀魔头送命的,他一个都没见过。
最最关键的——他何时有了如此俊俏的徒弟?他怎么不知道?
叶修垂眼,心道面前人定然又是哪位不入流的骗子,白瞎了这么好看的脸,这么好看的剑。这样一想,他莫名有些气。因有意发难,语气便也难听起来:“一叶真人仙去之时也不过二十五六,从未听说真人座下收过弟子。在下并非质疑小兄弟所言,只是好奇小兄弟名讳几何,也好奇小兄弟为何在一叶真人仙去大半年后,才想起提剑来魔宫报仇呢?”
大约是提起了恩师,周泽楷面色立时肃穆起来,他朝天行礼,道,“我与一叶真人,无师徒名分,却有师徒之实。吾名周泽楷,乃周家后人。我幼时,神智未开,遭人陷害差点溺水而亡,真人救我性命,醒我神智,又引我上剑修之路。”
听到这儿,叶修算是隐约想起来一点——多年前,他刚从家里溜出来的时候,好像的确是顺手救过一个小孩儿。
周泽楷又说,“为了不负恩师期望,在下闭关练剑,三月前才出关,却听闻真人遭人所害,已经仙去,便马不停蹄赶往魔宫,誓要为他报仇。”
叶修捂脸:小兄弟,没必要,真的没必要。
他从指缝里看周泽楷的脸,十年过去,小孩儿英气了不少,可若仔细瞧他眉眼,倒确实能瞧出那小孩儿的影子……
那时,他才十六七岁,刚从叶家逃出来。
叶家家大业大,又和朝廷有关系,家里祖辈传下来的规矩,嫡长子就是家族的继承人。为了不让手足相害,便定下了其余弟兄要在十八岁离家历练的规矩。叶修的命,本来是人人羡慕的命,可谁知叶家生了个反骨,明明是个顶顶聪明的娃儿,学啥会啥,见什么都感兴趣,唯独对官场毫无兴趣。叶修酷爱比剑,家里以为这是个还算风雅的爱好,便也没多加管束——只要他尽好继承人的责任,有些小爱好也无妨。却不想十八岁生辰前夜,叶修打昏了几个看门下人,偷了双胞胎弟弟叶秋的行李,趁乱逃出了家。
叶修刚离家时,一身剑术并不算厉害,最厉害的是轻功——他为了逃跑苦练多年。正因为轻功好,他赶路都在人家屋顶上走,久而久之,就养成了扒人家屋顶嗑瓜子听八卦的习惯。
几月后,他一路行至毓城。头次离家的他,先去集市逛了一圈,把京市没见过的小玩意儿买了一圈,又打听到周家是毓城最有名也最有钱的人家。正所谓大宅多秘辛,一心想听好八卦的叶修趁着夜色将近,捧着刚买的瓜子和糖葫芦,高高兴兴地飞上了周府的屋顶。
然而刚上屋顶,便见花园荷塘边,一小孩儿被同龄玩伴按头在水里。
起先叶修忙着嗑瓜子,没仔细瞧,只以为是俩小孩玩水嬉闹。等他一袋瓜子下肚,才意识到不对——水里那小孩一动不动,连挣扎都没有。叶修心下一凉:坏了,不会已经没气了吧!他赶紧运功飞下地,一把拍开玩伴,将人从水里拖上来,却见小孩儿双眼紧闭,已经是不省人事。
叶修心都揪起来了,他抬手,颤颤巍巍伸到小孩儿鼻下,一探鼻息,长吁一口气——还好,人还活着。
叶修抱起小孩儿,正想着叫几个周府奴仆救人,却忽然想起,若贸然呼救,自己的身份被识破,这一趟可不就白走了!叶家在世家里名气大,指不定就有人见过他。然而溺水的小孩,再拖就来不及救了。情急之下,叶修灵机一动,从怀里掏出方才集市上买的面具,给自己安上——不大不小,刚好遮住脸。
办妥了一切,他终于毫无顾忌大喊——“救命啊!小孩溺水啦!”
04
八卦听多了,人就容易先入为主。
在家仆来之前,叶修发现,这害人的玩伴穿的是仆人衣服,怀里的小孩,却是一身锦衣,一看就知道是少爷。先前天色暗,他急着救人,没注意,这会儿看清了形势,叶修立马脑补了一出不受宠少爷被下人欺负的大戏。
不过多时,仆人来了,家主来了,主母来了,郎中也来了。叶修这才发现,自己的脑补都是瞎扯。这小孩儿原来是周家独苗苗,说是周家上下最受宠也不为过。只可惜小孩天生痴傻,智商不太够,读书识字都成问题,更别提习武。
叶修心想,怪不得刚才在水里动也不动,可吓死小爷了。
而那企图谋害周家小公子的,竟是周家给小公子的贴身小厮。小公子在家里被保护得极好,读书识字也有专门的老师教导,可要是出门玩,少不了要被不懂事的孩子嘲笑欺负。周母不愿意他受这个罪,又不忍心看孩子没有玩伴,便从家里长工的后代里挑了个与他年纪相仿的孩子送去他身边做贴身小厮。
这小厮的命,比不得叶修比不得周小公子,但比起他的父辈,比起家里别的孩子,已经能算是顶顶好命了——他还有个姐姐,是周家的洗衣女,年纪轻轻一双手泡得发白起皮。姐姐羡慕他,他羡慕周小公子——“小公子天生痴傻,根本配不上家主把他当宝贝似的爱护!”大约是知道自己命不久矣,他说话也毫无顾忌,“小公子除了命好,一无是处。先生教公子的课业,我已然倒背如流,先生教的剑法,我舞得分毫不差。我哪里不如他?凭什么他是公子,我是下人?”
长工脱了鞋就要打人,被其他下人拽住。周母哭得泣不成声,周父给她顺气,自己愁苦着一张脸,半晌说不出话。叶修站在一边看戏,瓜子壳扔了一地。
故事也听到了,人也救了,叶修本想“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转念又想,所谓送佛送到西,等周小公子醒了再走也不迟。
幸而周小公子并无大碍,郎中替他压胸,小公子吐了几口水便醒了。叶修跟着众人进去瞧了瞧,然而甫一见面,四目相对的刹那,叶修一直挂在嘴边的笑没了温度——周小公子不对劲,有人动了他的魂魄。
之前小公子昏迷不醒,叶修没瞧出来,可他一睁眼,叶修便发现,小公子瞧着眼前物,却又好像透过眼前物瞧远处的山水。此乃离魂之兆。
叶修将实情告诉了周父周母,俩人大骇,就差没跪下求叶修救人了。叶修赶紧扶起夫妻二人,“别拜别拜,这不是折寿吗——哎,我虽然能看出来,但我不会治啊,不过,我有个朋友对此术颇有研究,待我传信问问他,说不定他有办法。”
夫妻二人又是一番谢,周母一激动,又掉了几滴猫尿儿。叶修看她哭,一时出神,心想,我娘发现我不见了,会不会也……不不,她肯定敲锣打鼓庆祝我走了。
叶修越想越乱,赶紧借着传信的由头溜了。
05
叶修这边等魏琛的回信,周家那头在查害小公子真凶。没过几天,叶修便听到了故事的真相。原来,周小公子神智晚熟,约莫快两岁才会写字,外面风言风语说周家生了个傻子。有下人知道了,劝周母再生一个,防患于未然,周母大怒——我不生,我儿子也不是傻子,以后谁在说这种话,自己领工钱走人。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周父排行老大,下面还有两个弟弟,幺弟早就自立门户去了邻城,二弟却在城郊盖了房子,常年倚赖周父接济。二弟听说大哥的孩子是个傻子,嫂子还不生二胎,乐了——只要这孩子永远痴傻下去,周家不就是他的了!
一月后,他请了一位自称西疆来的巫师,用巫术剥了小公子一魂一魄。
二弟本以为一切妥当,可随着周小公子长大,大哥对小公子的喜爱不减反增,平时悉心指导,毫无不耐;对于换继承人之事更是从未提及,无论自己怎么旁敲侧击也没用。他急了,觉得再不做点什么,周家就得要落到傻子手上了,情急之下便设此一计,引开周家其他人的注意,借小厮之手杀人。
周父周母给叶修讲故事、啊呸、还原事实真相的时候,叶某人正在周小公子床边捏小孩儿的脸。
这几日周父周母忙着找真凶,贴身小厮又被拖下去,算来算去,竟然是叶修一个外人陪小公子最多。这几天叶修倒是明白为何小公子得人喜爱——虽然痴傻,但长得好看呀!唇红齿白,玉娃娃似的。不仅好看,还乖,每天追着自己叫哥哥,捏了脸也不生气。有时候叶修下手重了,小公子眼都红了,即将哇哇大哭,叶修给他塞个糖葫芦,小公子又收了眼泪朝他笑。
魏琛就是这时赶到的。叶修依依不舍的放开小公子的脸,转身拍拍老友的肩,“好好治,周家有的是钱。”
魏琛以为这是要捞油水的信号,当即开口,“此症难呀!你们若不是碰上我,小公子性命不保。”
周母急了,“当真?我儿还有救吗?”
叶修一掌拍上魏琛,可怜魏琛一个术士,差点没被拍吐血。
魏琛擦擦嘴角的血丝,“不难不难,有救有救。”
叶修满意的点点头。
06
小公子终于开神智了,人却性格大变。
从前周小公子不会说话,如今却是不爱说话。老师夸小公子进步神速,人也沉稳了不少。可不知是不是之前被害的影响,小公子魂魄回归后,待人冷漠了许多,也不向从前爱笑。以前小公子交不到朋友,现在别人上赶着和小公子说话,他却对别人爱答不理。
周父周母本来很开心,可见孩子这样,又揪心问叶修,“叶仙人,我儿怎么如今才更像丢了魂魄的样子?以往虽然不聪明,但好歹亲人,如今,我都好久没见楷儿笑了。”
企图用糖葫芦贿赂小公子换取捏脸不成的叶修悻悻道,“哎,鱼和熊掌不可得兼。”
可看见小公子自己在后院舞剑,一招一式有模有样,叶修的心情又舒缓不少,他把糖葫芦塞进自己嘴里,劝周母道,“夫人,世上许多事,不可强求,如今小公子的模样才是周小公子最真实的样子。何况,你觉得他不开心,但他自己开不开心,才是最重要的。”
周母接受他的说法,轻叹一声,“哎,儿长大了。”
事情告一段落,魏琛乐呵呵拿了酬金走了,叶修也准备重新踏上游历之路。临行那天,周家人带着周小公子送别。小公子大概是知道叶修救了他的命,自从归魂后就不亲人的他对叶修几度挽留,可向来寡言的他根本不知如何留人,情急之下一把拽住叶修腰间的配剑。
“不得无礼!”周母呵斥。
“哈哈哈哈,无妨,看来小公子和我一样,是爱剑之人。”叶修说。他见小公子对自己的佩剑实在感兴趣,便取下来递给他让他把玩。周小公子愣愣地看着叶修,他其实没想要剑,但叶修给了,他也就顺手拿了。周泽楷拿着剑,左看右看,然后像平时舞剑那样,将剑拔出了鞘。
从来周家到现在,叶修第一次感到吃惊——一个剑都没摸过的小孩,能使却邪这样的神剑出鞘,简直是骇人听闻。叶修压住情绪,从树下捡了根枝,教他舞了几招。小公子学着他,拿着却邪,竟一招不差的打了出来。
叶修喜上眉梢,把树枝一扔,包裹一卸,道,“不走了不走了!我与小公子有缘,我要教他练剑!”
这一留便留了一月有余。
周小公子爱学,叶修爱教,两人时常练着练着便忘了时辰。唯一可惜的是,自从小公子寻回魂魄,就再也不乐意让他捏脸了。叶修拿各种东西逗他——糖葫芦、糖人、瓜子米,虾片、鱼皮花生……毓城的小吃试遍了,小公子就是不肯低头。这日练完剑,叶修打趣他道,“小小年纪,整日板着张脸,一点也不可爱。”说着没忍住,下意识伸手捏脸,却不料小公子一剑劈来,愣是用剑气挡住了叶修图谋不轨的手。
尤是叶修,也不得不惊叹小孩儿进步之神速,直叹,“厉害、厉害。如今小周公子已入门,我叶某也无需再多留。”他叫来周父周母,嘱咐他们一定给小周找个好师父,拿了自己重不过一柄剑的行李,毫不留恋地要走——却被小公子抓住了衣角。
叶修回头,发现自从魂魄归位后便展现出超常稳重的周小公子竟红了眼角,他吓了一跳——“小家伙哭什么!男子汉不许哭!”
却见周小公子拉着他的手,抚上自己的脸。叶修这才明白,原来周小公子以为自己没捏到他的脸,生气了才要走。他哭笑不得,很给面子的摸了摸小公子肉乎乎的脸说,“别伤心,我们还会再相见的,小周好好练剑,将来剑有所成,去江湖上找一叶之秋,我自会现身与你相见。”
小公子的眼泪这才憋了回去,他吸吸鼻子,问,“当真?”
“自然当真。”叶修说着,伸出手和他拉钩。
06
“叶兄……叶兄?!”
叶修回过神来。
他自觉自己做错了事儿,心里莫名有些愧疚,眼神也跟着闪躲起来。他端起茶杯,抿了几口,试图掩盖自己的慌乱。想要坦白,却又不知从何说起,双唇闭闭合合,最终挤出来一句:“咳……那什么,其实吧,君莫笑也不像传说中坏事做尽,至少、至少罪不至死。”
周泽楷蹙眉,回答说,“杀人偿命,天经地义。”
叶修一口茶没吞下去,差点噎住。
好不容易把茶水咽下去,叶修抓紧时间重整思绪,试图打消周泽楷寻仇的念头,“实不相瞒,在下与叶真人也算旧识。许多旁人不知道的事儿,我都知道。其实呀,这一叶之秋也不是传说中十全十美的大好人。上嘉世山之前,他缺钱的很,为了糊口,什么打假赛、替赛,只要给钱的活儿,他都接。”
话还没说完,周泽楷便厉眼瞪他,眼神凶得叶修不仅不敢喝茶,简直连茶杯都要端不住了。
可叶修总不能让这小孩找自己寻死吧?他只好顶着压力,心一横,继续说,“周兄弟莫说不信,在下和叶真人颇有缘分,我二人同姓,真人单名一个秋天的秋字,是也不是?”
周泽楷的眉舒展些许——江湖人多以诨号留名江湖,很少有人说自己的真实姓名。不过叶真人诨号就叫一叶之秋,想来能猜到他单名秋字,也不是不可能。
叶修知道自己还未打消周泽楷的疑虑,终于决定放狠料,“他曾经把却邪借你把玩,是也不是?”
周泽楷脸色一变,手不自觉握紧杯沿,“阁下怎知……”
“我还知道,他最喜欢给你带糖葫芦、瓜子壳、鱼皮花生……”
“够了!”
周泽楷这声吸引了周围茶客的注目,他自认性情沉稳,自从开神智之后,还从来没在人前这般丢人过,一下觉得难堪,小声朝叶修咬牙切齿道,“我信叶兄。但还望叶兄不要诋毁恩师。”
叶修委屈,“我没有诋毁,我说的都是实话啊……”
话音刚落,又收到周泽楷无数个眼刀。叶修悻悻闭了嘴,揉揉鼻子抬头望天——果然是天道好轮回,出来混总是要还的。古人诚不欺我。
这厢,周泽楷接受自己路遇恩师旧友的事实后,便又恢复了淡定的模样。他虽然觉得叶修奇怪,但也能感觉到对方并无害人之心。说一个死人的坏话,能捞到什么好处呢?尤其是当着他徒弟的面——周泽楷皱眉沉思须臾,开口道,“你不想我去找君莫笑寻仇。”
叶修心想,废话,你当着我的面要找我寻仇我能乐意吗!
若是以前,叶修可能已经不耐烦,掏出剑解决问题了——“打不过就听我的!”然而自从脱了一叶之秋的面具,换了魔教教主的身份,叶修就越来越懒,凡事能不动手就不动手;也越来越擅长伪装,此刻即便心上诸多埋怨,面上却是做足了戏——他故意摆出一副愁苦不已的模样,摩挲着空荡荡的茶杯,哀怨道:“周小兄弟,我不是要拦你复仇,只是相逢一场便是缘,我又怎舍得看你去送死?”
周泽楷冷声问,“你怎知我打不过他。”
叶修道,“你说你师从叶真人,可连叶真人都打不过那魔头,你这徒弟过去,不更是白白送死吗?”
周泽楷不以为然:“只要能取他性命,死不足惜。”
“听听你说的什么话!”叶修痛心疾首,扔了茶杯就去拽周泽楷的手,“周小兄弟,你还年轻,不懂我们这些老年人的心思。古人云,‘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说的是追求学问,这追求武学一样是追求学问。既然人穷其一生,都摸不到武学的顶,为什么叶真人还要浪费这个时间,收你这个徒弟呢?”
“……”周泽楷本想反驳他并不老,还想把自己的手抽出来,被叶修这么一问,愣住了,反驳的话一句也想不起来了。
叶修看鱼儿上钩了,赶紧乘胜追击,“叶真人收你为徒,绝对不是指望有朝一日你能替他报仇,而是希望你能把武学发扬光大,把他没能走下去的路走下去。若你以杀君莫笑报仇为目标,武学进阶虽快,但心境不稳,难成大器;若你以钻研武学为目标,刻苦磨练,假以时日,君莫笑注定只会是你的手下败将。”
周泽楷低了头,一边思索一边喃喃道,“有道理。”
叶修一乐,放宽了心,正要收手喝茶润润嗓子,却听对面的年轻人说,“武学要学,君莫笑也要杀。”
“噗——”
得,反正你周泽楷今天就是不让我喝茶了是吧!
叶修气结,把杯子往桌上一扔,“真是孺子不可教也!”
-TBC
评论(4)